(相關資料圖)
關于取消出口貨物原產地企業備案事項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提升貿易便利,海關總署決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貨物原產地企業備案事項,原產地證書申請人可直接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中國貿促會申報系統等申領原產地證書。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3年10月9日
來源:揚子晚報2023-10-20 1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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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取消出口貨物原產地企業備案事項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提升貿易便利,海關總署決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貨物原產地企業備案事項,原產地證書申請人可直接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中國貿促會申報系統等申領原產地證書。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