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據海關總署官方微信公眾號“海關發布”20日發布的消息,為進一步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提升貿易便利,海關總署日前發布公告,決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貨物原產地企業備案事項,原產地證書申請人可直接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中國貿促會申報系統等申領原產地證書。
來源:新華社2023-10-20 16: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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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關總署官方微信公眾號“海關發布”20日發布的消息,為進一步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提升貿易便利,海關總署日前發布公告,決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貨物原產地企業備案事項,原產地證書申請人可直接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中國貿促會申報系統等申領原產地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