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25日稱,“十四五”時期我國將持續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到2025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科學定價機制全面確立,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務價格政策基本完善,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建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的《關于“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我國將重點圍繞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質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進價格改革,完善價格調控機制,提升價格治理能力。
方案重點從強化價格調控,推進能源、水資源和公共服務價格改革等方面進行部署:
一是加強和改進價格調控。健全重點商品監測預測預警體系,加強糧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堅持并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棉花目標價格政策,做好鐵礦石、銅、玉米等大宗商品價格異動應對,及時提出綜合調控措施建議,強化市場預期管理。
二是深入推進能源價格改革。繼續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持續深化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針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完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促進節能減碳;穩步推進石油天然氣價格改革,適應“全國一張網”發展方向,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
三是系統推進水資源價格改革。創新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城鎮供水價格改革;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將收費標準提高至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無害化處置成本且合理盈利的水平,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四是加快公共服務價格改革。完善學前教育收費政策,規范民辦教育收費;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價格機制,支持普惠性養老服務發展;進一步完善殯葬服務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健全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加強景區內壟斷性服務價格監管;健全水電氣暖和垃圾處理等公用事業價格機制。
方案強調,要把握好改革的時機、力度,充分研究論證社會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民生保障措施;堅持將成本監審作為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的重要程序;完善價格法治體系,推進價格管理機制化、制度化。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實到位。
(記者 安培)